一、政法系统的政治蜕变:对党中央要求的严重背离
近年来已被查实的某些法院的“集团性腐败”、“法官全员退赃”等触目惊心的案件,本质上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公然挑衅。部分法院领导干部喊着“忠诚于党”的口号,暗地里推崇的却是“独立王国”思维,将司法公器变成了为私利寻租平台。这种前门悬挂党徽、后门大开腐败之门的做法,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直接的背叛。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是污染社会的水源”,但在某些基层政法系统,“关系案”“人情案”却不断成为潜规则体系。有的法院院长借司法改革之名构筑权力堡垒,将“员额制”“终身责任制”扭曲为排斥异己、垄断裁判权的工具;有的审判庭把法律条款当作权力变现的筹码,用法律程序包装枉法裁判的实质,使得部分判决书成为利益勾兑的合同文本。
二、法治底线失守:司法腐败已威胁政治安全
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冤假错案拒不纠正”现象,彻底暴露了某些政法系统“说一套做一套”的政治虚伪性。对于铁证如山的错案,相关部门以“维稳”“时间久了”等众多歪理为挡箭牌拖延纠错、拒绝纠错,这种拿所谓的“大局观”掩盖司法丑闻的行径,实质上是用新的不公来掩盖旧的不公。从“立案难”到“执行难”,从“拖延审判”到“限期结案的运动式指标”,层层加码的形式主义正在编织出背离法治精神的制度围栏。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某些领导干部公然宣扬“法律工具论”,把法庭当作权力较量的角斗场。他们在研讨会上大谈法律职业伦理,审判中却肆意剪裁证据链;高调参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私下却推崇“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江湖法则。这种政治上的“两面派”作风,已成为破坏司法公信力的最大毒瘤。
三、刀刃向内:以政治建设重构司法新生态
解决司法领域的沉疴积弊,必须拿出“壮士断脘”的勇气和决心,必须回归“司法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权力”这一本质属性。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线索核查终身追责制度延伸到司法全过程——对制造冤假错案的,不仅要追究审判责任,更要深挖背后的政治责任;对搞选择性执法的,除了纪律处分还需启动政治忠诚度审查。
切实构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目标的新型司法权力监督体系已刻不容缓。建议实行审判档案终身可追溯机制,建立案件反向评查制度,由党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对已决案件进行定期抽检。对于刻意制造法律适用冲突、曲解司法解释的行为,应当引入政治安全审查维度,防止法律分歧演变为意识形态渗透的突破口。
四、结语:司法公信力是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
人民法院里镌刻的天平标志,承载着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当前暴露的司法乱象警示我们:法治领域的腐败不仅腐蚀司法肌体,更是在党和群众之间挖掘离心力的沟壑。只有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推进司法系统自我革命,将每一个法庭打造成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强阵地,才能真正守住“中国之治”的法治防线,让鲜红的党旗永远飘扬在正义的高地。
当务之急是唤醒政法系统的政治自觉,将“两个维护”切实转化为规范司法权的制度铁笼。唯有以司法利剑斩断利益黑链,以昭昭法理涤荡司法雾霾,才能告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永恒期待,筑牢党长期执政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