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官,在事实调查阶段需围绕借贷关系的成立、履行、争议焦点等问题展开询问,以查明案件真相。以下是根据民间借贷的要件事实,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官会问到的事实细节:
一、借贷关系成立的基本事实
1、 借贷合意
(1) 双方是否存在书面借款合同(借条、欠条、协议等)?
(2) 若为口头约定,如何证明借贷合意?是否有证人、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佐证?
(3) 借款用途是什么?借款人是否明确告知出借人?
(4) 借款的来源?
(5)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是什么关系?怎么认识的?
(6)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是否有其他生意往来,欠款的形成依据?
2. 借款金额
(1)借款本金具体数额是多少?是否与借款协议或借条记载一致?
(2)是否存在预扣利息(“砍头息”)的情况?实际交付金额是否少于约定金额?
3. 交付方式
(1) 款项如何交付(现金、转账、第三方支付等)?
(2) 若为现金交付,是否有取款凭证、见证人或其他间接证据?
(3)若为转账,是否备注用途(如“借款”)?收款账户是否为借款人本人账户?
二、利息及还款情况
1、利息约定
(1)是否约定利息?口头还是书面约定? 利息约定是否和书面的借款协议或借条一直?
(2) 利率具体是多少(年利率、月利率)?是否超过法律保护上限(LPR的4倍)?
(3)是否约定逾期利息或违约金?
2、 还款履行
(1)借款人是否已偿还部分款项?偿还金额、时间、方式?
(2)还款性质是本金还是利息?是否有收据或还款记录?
(3)是否存在以物抵债、债务转移等特殊还款方式?
3、 剩余债务
(1)出借人主张的剩余本金、利息如何计算?是否有计算明细?
(2)借款人是否对剩余金额有异议?具体争议点是什么?
三、借贷真实性核查
1、 款项来源
(1)出借人的出借能力(职业、收入、资产)是否与借款金额匹配?
(2)大额现金交付的,出借人是否有合理资金来源证明?
2、 关系背景
(1)双方是否存在亲属、朋友、合作关系或其他经济往来?
(2) 是否可能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如投资、合伙、赠与)?
3、 异常情形
(1) 是否存在“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人”嫌疑?
(2)借条是否在胁迫、欺诈等非自愿情况下签署?
四、借款人可能的抗辩与反驳
1、 借款人抗辩
(1)是否主张已全部或部分还款?证据何在?
(2)是否主张借贷关系不成立(如款项为赠与、投资款等)?
(3)是否主张诉讼时效已过?最后还款催收时间是什么时候?
2、 第三方因素
(1)是否存在担保人、抵押物或保证合同?是否办理抵押登记?
(2)担保人是否知晓并同意担保?抵押物现状如何?
五、其他关键问题
1、 证据真实性
(1)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可能?
(2) 是否有必要对签名、指纹、转账流水进行鉴定?
2、 程序性事项
(1)是否已就同一借贷关系向其他法院起诉或达成调解?
(2)案件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如非法集资)需中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