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份自相矛盾的民事裁定书,撕开了建筑工程领域司法霸凌的冰山一角。在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夏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施工合同纠纷中,强势企业通过滥用诉权构建起“司法围猎场”,地方法院的矛盾裁判则暴露出程序正义被异化为权力博弈的工具。这种司法霸凌现象,正在侵蚀法治社会的根基。
一、诉权滥用:构建“司法围猎场”
十九冶在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以“主管权异议”之名重复起诉,将民事诉讼程序异化为“拖延战术”。这种“诉讼游击战”的本质,是利用强势地位制造程序迷宫,迫使中小企业陷入“打不起官司”的困境。数据显示,建筑行业因恶意诉讼导致的企业资金链断裂案例中,83%涉及大型央企的程序滥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明确禁止“滥用诉权拖延诉讼”,但现实中这类行为往往被轻描淡写为“诉讼策略”。十九冶提交的《暂定合同》存在金额悬殊、时间矛盾等致命缺陷,却能在诉讼中反复成为“合法武器”,暴露出证据审查机制的严重漏洞。
二、矛盾裁判:司法权的异化表演
六盘水中院对同一案件作出两份矛盾裁定,将司法裁判变成“橡皮泥式的权力游戏”。这种“同案不同判”的司法奇观,本质上是对司法公信力的系统性摧毁。当程序正义沦为权力博弈的筹码,法律就异化为强者的私人武器。
司法权异化的背后,是地方保护主义与利益输送的潜规则。建筑工程领域涉案金额动辄数亿元,某些司法机关与企业形成的“利益共同体”,使得程序正义让位于地方经济指标。这种异化不仅存在于个案,更形成了系统性的司法腐败生态。
三、程序暴力:现代法治的黑色幽默
司法霸凌的本质是程序暴力,它通过合法程序掩盖权力压迫的本质。当中小企业面对央企的“诉讼车轮战”时,法律赋予的防御权在资源不对等的现实中化为乌有。这种程序暴力比明火执仗的违法更具隐蔽性,也更具破坏性。
在这场“司法马拉松”中,夏氏劳务公司已耗费378天时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200万元。这种“合法伤害权”的行使,使法律从权利的保护者异化为利益的绞肉机。程序正义的天平,在资本与权力的重压下严重倾斜。
四、破局之道:重建司法的伦理根基
遏制司法霸凌需要系统性改革。首先应建立滥用诉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诉讼者课以高额赔偿;其次要完善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约束机制,推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更重要的是建立司法权运行的阳光监督体系,让暗箱操作无所遁形。
此案的再审审查将成为重要试金石。贵州高院若能依法纠错,不仅能挽救一个企业的命运,更能向社会宣告:法律不是强者的私人武器,程序正义不容权力践踏。唯有如此,才能重建公众对司法的信仰,让法治的阳光真正普照每个角落。
司法霸凌的阴影不散,法治中国的建设便如履薄冰。当程序正义沦为权力游戏的遮羞布,当法律文书成为强者的尚方宝剑,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唯有以壮士断腕的决心铲除司法霸凌的土壤,才能让法治真正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