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一直是困扰众多劳务公司的难题,重庆夏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便深陷其中。2017 年 12 月,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拖欠其 6320 余万元建设工程款,经多次讨要无果后,夏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向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以为通过法律途径能顺利解决纠纷,然而,案件审理过程却异常曲折。
中国十九冶公司先是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指令盘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实体。但盘州市人民法院重新立案后,中国十九冶公司竟重复提出“主管权异议”,更令人不解的是,盘州市法院受理后作出裁定驳回夏氏公司起诉。夏氏公司上诉,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该结果。同一案件的管辖权异议,在两级法院历经 4 次裁定,这样的异常现象不仅让当事人感到困惑与无奈,也引发了法律界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面对这一局面,夏氏公司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再审申请。该院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立案审查,按法律规定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查,但 2025 年 3 月 7 日开庭审理后,至今仍无结果。当事人多次打电话催办,却被告知承办法官不是休年假就是出差,这不禁让人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否在审限期内依法结案产生质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妥善处理,关乎众多劳务人员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如此反复的裁定与漫长的等待,不仅消耗了当事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与权威性。希望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够重视这一案件,在审限期内依法依规作出公正裁决,给当事人一个合理的交代,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让每一个寻求司法救济的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