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2日,重庆夏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裁后答疑申请书,就(2025)黔民申434号民事裁定书提出多项法律疑问,引发法律界对管辖权争议案件审理程序的广泛关注。该申请聚焦管辖权(主管权)异议及合同纠纷,直指案件审理中的程序合法性与法律适用问题。
据了解,本案历经多轮司法程序。此前,盘州市人民法院(2024)黔0281民初2391号之一裁定、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黔02民终1384号裁定已对管辖权(主管权)异议作出处理。然而,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在重新立案后再次提出主管权异议,一、二审法院受理审查后作出的裁定,与前期裁判形成争议焦点,导致重庆夏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裁判依据产生重大困惑。
在提交的答疑申请书中,重庆夏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围绕五大核心问题展开质询。在管辖权裁定终局性方面,申请人对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黔02民终1384号裁定的法律效力提出疑问,质疑贵州高院(2025)黔民申434号裁定中“上级法院指令一审法院审理的裁定不具有终局性”的认定,认为该表述可能与《民事诉讼法》第158条及“二审终审”原则相冲突。
关于重复审查争议,申请人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7条,指出本案在当事人、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均未变更的情况下,法院再次受理管辖权异议,涉嫌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此外,申请人还对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两份矛盾裁定的效力及执行问题、对方提交的《暂定合同》是否符合“新证据”标准,以及案件审理程序是否严格遵循法定质证、辩论程序等问题提出质疑。
此次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后答疑的指导意见,要求贵州高院就裁定中的法律疑点进行书面释明。法律专家分析,此类裁后答疑申请有助于推动司法裁判说理的透明化,若能得到清晰回应,将为类似管辖权争议案件提供裁判指引,对规范民事诉讼程序、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发稿,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就该申请作出回应。后续本案进展及答疑结果,本网将持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