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个新闻,王先生因为马上又要出门,所以车辆没有熄火就上楼了,等下楼的时候发现车辆不见了,报警后发现是被同小区的人给偷开了,对方刚刚取得驾照想练练手,刚好看到王先生的车没熄火就开走了。不幸的是新手第一次上路紧张了闯红灯出了交通事故。双方对于赔偿问题一直没协商好,最终起诉到人民法院,最终王先生被判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对于车主来说,我的车被偷了是受害者,为什么法院还要判我赔钱?太冤枉了!今天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们法律有详细的规定,依据2012年12月2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 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条款中提到《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我们来看看是如何规定的: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综上所述,如果是借用、租赁的车辆,出事故了一般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只有车主有过错的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被盗抢的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由盗抢人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虽然没有熄火就上楼,有一定管理方面的责任,但是应该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的除外情节,法院判决赔偿20%,我觉得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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