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  2021-9-17 17:50:41  点击:346  评论:0

    最高院民一庭:劳动关系用工与民事雇佣用工有什么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用工,区别于普通民事雇佣中的用工,区别的关键在于其具有从属性,从属性至少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    第一个层面,用工的人格从属性。其侧重点在于劳动者受用人单位控制程度较高,其从事何种劳动、运用何种手段劳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 阅读全文>>
  •  2021-9-17 17:14:31  点击:347  评论:0

    律师去法院领裁定书的路上猝死,能认工亡吗?

    基本事实:姜某系河南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6年8月3日上午8时许,姜某去距离家庭100米左右的地下车库开车,在此过程中,××晕倒在驾驶室旁,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泌阳县人民医院于当日出具死亡证明,死亡原因为猝死。2016年9月1日,河南某律师事务所... 阅读全文>>
  •  2021-9-17 15:53:14  点击:495  评论:0

    最高院公报案例:职工获得单位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安民重、兰自姣诉深圳市水湾远洋渔业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裁判摘要】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主要案情】20... 阅读全文>>
  •  2021-9-17 15:38:52  点击:397  评论:0

    男子和邻居吵架,对方情绪激动半小时后猝死!会担责吗?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然而,北京市房山有一对邻居因停车问题发生争吵,双方你来我往言语越来越激烈,一方因情绪太过激动,竟在吵架半小时后猝死。与死者吵架的邻居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结一起因停车吵架导致其... 阅读全文>>
  •  2021-9-5 15:47:56  点击:446  评论:0

    搭乘者同事二人醉酒后骑电动车撞上违停车辆,搭乘者重伤。有无责任?

    01、酒足饭饱后骑电动车带人,结果与违停货车相撞,搭乘者重伤祁某与牛某是一个公司的同事,2019年11月的一个晚上,二人加班后相约在公司附近的烧烤店吃夜宵,喝啤酒不尽兴,之后又要了黄酒。酒足饭饱后,祁某驾驶电动车载着牛某准备回家,途经余杭-五洲路与杭机路口时,与一辆停放在路口非机... 阅读全文>>
  •  2021-8-30 17:20:39  点击:654  评论:0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的裁判规则

    在二手房(存量房)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往往都约定,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在房价平稳的时候,卖方亦很少违约拒售,除非由于其他客观原因,比如共有人中部分人不同意出售,出售过程房屋被查封等情况,但是,房地产价格快速... 阅读全文>>
  •  2021-6-15 19:14:54  点击:1640  评论:0

    关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理解

    1、关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岗位”的理解与适用“工作时间”在《工伤保险条例》未有明确定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确定有职工工作时间、单位规定时间和制定... 阅读全文>>
  •  2021-6-8 12:36:06  点击:334  评论:0

    高院再审案例:下班途中遭遇山体滑坡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被认定为工伤。承德市一职工下班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被山体落石砸伤,是否属于工伤?该职工驾驶摩托车途中因意外事故受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范畴?事件职工下夜班途中遭遇山体落石受伤未被认定为... 阅读全文>>
  •  2021-6-1 17:11:12  点击:329  评论:0

    最高法:夫妻一方为个人独资公司担保,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2、借款人系公司,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及公司监事系夫妻关系,公司的经营状况决定其家庭收益,故公司实际是夫妻共同经营,夫妻一方为公司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实际上也是为家庭利... 阅读全文>>
  •  2021-6-1 15:06:14  点击:774  评论:0

    最高院裁判观点:如何区分让与担保和以物抵债法律关系

    【裁判要旨】让与担保与以物抵债虽然在外观上均存在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约定,但二者的区别在于:一、让与担保的意思表示一般成立于债务到期之前;而以物抵债的意思表示一般成立于债务到期之时或之后。二、当事人设立让与担保的,并未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意思表示,而仅有为借贷合同设立担保的意思表示... 阅读全文>>
  •  2021-6-1 9:22:19  点击:488  评论:0

    拾得他人遗失物后故意损毁怎么办? 法院判了!

        拾金不昧本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可有的人,拾得他人财物不仅不归还,还故意损毁,由此引发纠纷……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案,拾得人因故意损毁他人遗失物,被判赔偿损失2000元。  货物遗失四处寻 &... 阅读全文>>
  •  2021-5-28 18:06:34  点击:454  评论:0

    高院判决:员工以未缴社保为由辞职,受期限限制!

    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权系形成权,形成权的行使受一定期限限制,上诉人对该事实明知且未提出异议,而2013年5月之后至上诉人离职的六年多时间内被上诉人均足额为上诉人缴纳了社会保险,即违... 阅读全文>>
  •  2021-5-23 11:46:36  点击:427  评论:0

    最高法:借款合同约定名为服务费实为利息,如何认定?

    【裁判要旨】1、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2、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每月不迟于×日向出借人支付服务费××元”,虽... 阅读全文>>
  •  2021-5-21 16:09:12  点击:401  评论:0

    最高法院:因工与同事争吵互殴受伤,算工伤!

    刘伟系四川建工总公司员工。2014年12月19日,刘伟在工作过程中与塔吊指挥人员刘原栋商议使用塔吊机吊运建筑材料过程中,两人发生争执并相互斗殴,后刘原栋用匕首将刘伟眼部刺伤。经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诊断为:左眼球破裂伤。刘原栋故意伤害案经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 阅读全文>>
  •  2021-4-21 15:11:32  点击:292  评论:0

    上班绕行看望母亲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工伤吗?

    裁判要点     合理的上下班线路,并非唯一固定的必经路线,也不限于最短路线或者用人单位指定的路线,只要职工为了上下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线上,都应属于“上下班途中”。    &n... 阅读全文>>
  •  2021-4-5 14:00:08  点击:352  评论:0

    发生工伤前一小时参保,基金拒赔,法院这样判……

    基本事实:一、入职情况:2017年4月24日,小杨入职某公司,工作岗位为注塑部员工。二、工伤认定情况:属工伤。三、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情况:社保基金管理局经调查,核实小杨于2017年5月3日11时许在公司车间因日常工作受伤,某公司于2017年5月3日10时许为小杨新增参加工伤保险。四... 阅读全文>>
  •  2021-4-5 10:40:35  点击:273596  评论:329

    控制违法行为人时致其受伤,县公安局被判赔8.5万元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川04行赔终2号    行政赔偿判决书上诉人(原审原告)毛某美,女,1971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米易县。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维金,男,1953年10月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米易县。米易县丙谷镇头碾村社... 阅读全文>>
  •  2021-2-21 10:40:10  点击:395  评论:0

    假期最后一天返途出车祸,算工伤吗?

    2021年2月17日,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外出休假或者回老家的上班族大部分都集中返程,返程的路上不小心发生车祸受伤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那么,问题来了:假期最后一天返程路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接下来,我们通过4个案例,为朋友们揭开答案!案例01认定工伤程某... 阅读全文>>
  •  2021-2-19 10:33:10  点击:654  评论:0

    董事长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吗?附:最高法院最新判决书

    最高法院2021年1月13日判决要点:“从公司法的角度看,公司依据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聘任董事行使法定职权,董事同意任职并依法开展委托事项,公司与董事之间即形成委任关系,从双方法律行为的角度看实为委托合同关系。但公司与董事之间的委任关系并不排斥劳动合同关系的存在,即二... 阅读全文>>
  •  2021-2-11 11:22:04  点击:407  评论:0

    最高院:农民工(班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实际施工人,无权直接要求发包人支付劳务款

    【裁判要旨】根据《建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rdquo...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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