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  2020-6-27 17:57:49  点击:234  评论:0

    电话通知行为人到案后又提前捕获的可视为自动投案

    本案案号:(2018)津0116刑初80197号一、裁判要旨 公安机关电话口头通知行为人于次日到辖区派出所接受询问,后又以案情重大复杂且行为人有可能逃避侦查等为由,提前于通知当晚将行为人捕获,因行为人是在确已准备去投案时被捕获的,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逃避侦查等行为,仍... 阅读全文>>
  •  2020-6-27 9:47:16  点击:624  评论:0

    以口交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并致阴茎皮肤损伤如何定性?

    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轩某某,男,1972年7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轩岗村中胜村民组(暂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辩护人:冯超,上海市申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审理经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 阅读全文>>
  •  2020-6-23 17:42:54  点击:474  评论:0

    被控两次强奸朋友女友(经期)并在其胸部摩擦射精法院为何宣告无罪

       当事人基本情况:公诉机关: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XX(曾用名周帅),男,1987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户籍所在地:大庆市萨尔图区,户籍地:大庆市公安局铁人分局户籍点)。2017年11月22日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事拘... 阅读全文>>
  •  2020-4-20 15:49:18  点击:250  评论:0

    最高院:透支信用卡用于经营而无力偿还的,不构成犯罪

    “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不还”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成立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一、基本案情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保权、梁博艺二兄弟共同投资经营广州市二家企业。2013年4月,两人商量后,以梁博艺的名义在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越秀支行办理一张信... 阅读全文>>
  •  2020-4-10 18:09:39  点击:268  评论:0

    最高法:刑案受害人另案主张的残疾赔偿金,应获法院支持

    长期以来,刑事犯罪中受害方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被支持。提到不被支持的理由,绕不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的答复”这一文件。在该答复中,最高法详细说明了不支持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理由。为此,先来看一下该答... 阅读全文>>
  •  2020-4-10 12:24:16  点击:373  评论:0

    进错房间后被害人误以为其是男友而发生性关系是强奸吗

    当事人基本信息公诉机关德格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xxx真,男,1991年9月15日出生,白玉县XX局职工,户籍地,四川省白玉县。2019年7月28日因涉嫌强奸被德格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经德格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由德格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德格县看守所。无前科。审... 阅读全文>>
  •  2020-3-25 16:08:32  点击:334  评论:0

    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的是否构成受贿罪?

    司法实务中,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财物后,会基于不同的原因在案发前退还或者上交。那么,在何种情形下可不认定为受贿罪?又如何理解其中的“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为使法律人对上述问题有清晰的认识,本期将罗列出相关的案例、学术观点以及法律依据。  一... 阅读全文>>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020-3-18 18:09:04  点击:555  评论:0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经2019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现将广州乙置业公司等骗取支付令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等五件指导性案例(检例第52&m... 阅读全文>>
  •  2020-3-17 12:14:49  点击:748  评论:0

    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与他人合作的项目谋取利益,后明显超出出资比例获取分红的行为定性 

    一、基本案情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与他人合作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期间,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合作投资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又利用职务之便为合作投资人谋取利益,获取明显高出投资比例应得的收益126.1... 阅读全文>>
  •  2020-3-17 12:03:05  点击:277  评论:0

    【警示】行人闯红灯被判3年、赔偿117万,血的教训!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闯红灯横穿马路,是常有的事儿,很多人都已见怪不怪。但是4月24日上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令人如梦方醒——行人与电动车相撞后逃逸,电动车主经抢救不幸身亡,鄞州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该名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117万余元。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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