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 法律服务机构新时代转型升级精品研讨会在京召开
     2024-11-1 13:28:20  点击:166  评论:5

    法律服务机构新时代转型升级精品研讨会在京召开

    10月29日下午,中国政法网第七期 “政法之光”法律服务机构新时代转型升级精品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创业互助校友之家成功举办,来自北京、山东、江苏、重庆、云南、广东等地的18位律所主任、法律公司负责人、优秀法律人参会,我公司负责人段吉海同志授邀参加并授予“政法之光·法律联盟成员资格”。 阅读全文>>
  •  2024-8-4 13:15:49  点击:108  评论:0

    新《公司法》有35项重大变化并予解读!

    变化一 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同时规定法定代表人“自动辞职”制度。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根据新《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rd... 阅读全文>>
  • 法院版:借条、欠条、收条(范本)
     2024-2-17 17:41:21  点击:196  评论:0

    法院版:借条、欠条、收条(范本)

    借条、欠条、收条是民间借贷中三种最常用的字据凭证,在司法实践中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那么到底该如何正确起草才能尽量避免风险呢?现整理了常用模板,一起来看看吧:我是借条↓↓ 01  标题表明了该条据的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 阅读全文>>
  •  2023-10-28 11:16:38  点击:201  评论:0

    刘贵祥:民法典施行后关于无效担保问题的重点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683条的规定,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的担保无效。该条与《担保法》第9条的区别在于:《担保法》以列举的方式不区分情况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一律不得为保证人。《民法典》第683条则将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及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阅读全文>>
  •  2023-10-1 11:06:36  点击:553  评论:0

    工程总承包方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形下,要求分包单位按施工值的一定比例承担总包管理费的,应否支持?

    在工程总承包后,总承包人在无合同约定的情形下,能否向分包人主张总包管理费用。现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建工实操,集中统一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筑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的计取问题在建筑工程领域,存在工程造价、工程计价以及合同价的不同称谓。为规范建筑工程领域的造价结算行为,住建部、财政部等相关行... 阅读全文>>
  •  2023-10-1 11:03:40  点击:163  评论:0

    最高院法官会议纪要:债权人仅起诉要求履行还款责任,人民法院不能以抵押权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支持债权人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的保护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21年第20次法官会议纪要)【案情摘要】A公司与B公司签订借款合同,B公司以自有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合同到期后,B公司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A公司以B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B公司还本付息,但因故未诉请实现抵押权。获得... 阅读全文>>
  •  2022-10-17 11:30:38  点击:605  评论:0

    处理违建绝对不能一拆了之“一刀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 阅读全文>>
  •  2022-9-21 11:23:58  点击:318  评论:0

    “两高两部”就《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答记者问

    2022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公通字〔2022〕25号,以下简称《规定》)。为便于司法实践准确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公安部法制局、国家安全部法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阅读全文>>
  •  2022-8-17 18:22:56  点击:287  评论:0

    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的30个实用问答

    1、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有下列情形之一... 阅读全文>>
  •  2022-6-20 16:16:26  点击:427  评论:0

    执行案件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定要知道

    根据《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246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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